东方之星与小道消息

小道消息之死

六四二十六周年次日,冯大辉的微信公众号《小道消息》被封杀了,原因只是一篇全无敏感词的短文《每年这一天》。

之后各路朋友纷纷发文纪念他,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他怎么了。不过一则因为忙,再则我也的确跟他没那么熟。

知道Fenng这个人大概是06年在北京参加一个CSDN的会议,那是我第一次见到Virushuo和Tinyfool,期间Virushuo向我推荐了Fenng的BLOG——DBANotes,我才开始知道他的。

之后大概是08年,也是CSDN的会,不过这次在上海,当时Fenng就坐在我旁边。那个会议用了一个现场互动平台(大概是“做啥”或是“叽歪的”,新浪微博还在娘胎里没出来呢),Fenng在上面很活跃,于是有人问他在哪里,大概是我们后面几排有人看到他了,于是爆了他的坐标,然后他机智地换了个位子,于是那个坐标的位置变成我……

第二次再见大概是11年,在北京的MDCC大会上。前面说到的很多朋友的纪念文都在说Fenng给他们帮了什么忙,或者他们给Fenng帮过什么忙。我帮过的忙大概也就只有在这次大会上给他和四万姐(Onlyswan)拍了一张合照而已。

然而小道消息还是死了,死在微信的黑手下。

微信之恶

讽刺的是,就在此前不久,Fenng还写了一篇《微信的用户体验主要是被兄弟部门坑了》,为微信的各种毛病开脱,我当时就呵呵了,微信的问题在于其自身,而不是其它,但这暂时不是我要在本文中讨论的。

《小道消息》被封以后,Fenng重新再开了一个公众号《坏时代》,第一篇《一代人的礼物》用了和上面那篇为微信洗地的文章一样的题图。当然,作为成年人出于利弊考虑问题是对的,毕竟丁香园才是Fenng的本职工作,因为一篇文章使得他失去一个重要的宣传阵地,当然应该检讨自己的行为。

但我觉得,要是从一个更为理性中立客观的角度来看,还是要说微信之恶。《每年这一天》已经算是很谨慎,并且也经过了比较严格的自我审查,唯一敏感的只是日期而已。即使如此也逃不出微信官方的黑手,所以你知道兲朝的内容审查及运营方的自我审查是如何的变态。

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微信。

前些年我的BLOG还没有被封的时候,我也曾经试图通过自我审查进行一定的自我保护,但是最后还是免不了被墙。之后我也尝试过将BLOG上的文章进行人肉过滤后选择一些自己觉得比较“安全”的文章发在墙内的新浪博客和网易博客。结果呢?新浪的文章时不时被删掉,网易则是默默地不公开显示——你自己看文章是在的,但是别人是看不到的。之后我也就不再这样给自己找麻烦了。

所以之前一直有人劝我也开个微信公众号写文章,我想想还是算了,估计开不了几天就会被封号的。

比如我要谈谈东方之星。

东方之星

我是二号一早从推特上知道东方之星的事情。然而不幸的是,从一号开始,新浪微博的蜡烛表情就不见了,这大概会让点蜡党们有一点点困扰。

等到点蜡年经期过了,船上的人也死得差不多了。结果是7个人游上岸,5个人在下游被捞起,几天的救援工作救出了两个人,剩下的400多人大部分遇难,少部分失踪……

我在饭否吐槽说:感谢国家,你们又来晚了。便有人跳出来问:两个人不是人命吗?

是啊,货轮都知道停航一小时避风雨,载着400多人的客船去冒这种险,事发后倒是船长船员逃出来好几个,媒体用一个比一个更恶心的标题来歌颂领导救援有方。

但是……为什么不让点蜡烛呢?

两个人当然是生命,但是难道其他人就是死命了?至于那些恶心的媒体,请你们也都回到长江母亲怀抱去吧,我们也可以给你们点蜡。

还有人说船员也是人,为什么不能跑?

那反问一句:消防员也是人,为什么要去火场那么危险的地方送死?东方之星上400多条人命交到你们这帮人手上,你们就这样跑掉,不说故意杀人,至少也是严重渎职致人死亡。

更不用说像《长江游轮失事真相竟然是——小伙伴们都惊呆了!》这种洗地文了,看到此文我的感觉真的是小伙伴们都惊呆了,这种洗地姿势也太难看了点吧。打回重洗!重洗之前去学习一下小刀的《境内灾难报道学》。

然而还是要《感谢你无数次洗过,那么肮脏的地板》,这如此肮脏的地板被你们洗得如此干净,以致于人民总是健忘的。

所以我想请大家回顾一些往事……

2002年9月14日汤山投毒案,2003年非典,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,2008年9月11日的三聚氰胺,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,2011年7月23日的动车,2012年7月21日的北京大水……

在《扒衣见君节操》里我就说过:这些微小的进步可能都不是进步,只是一件装饰用的外衣而已。现在果然证明了这一点,他们所谓的进步不过是从简单的信息封锁“进步”到了五毛洗地的阶段。上次北京大水,新闻里念了66个人的名字,这一次如果要念这400多人,估计一集新闻联播的时间都不一定够吧……

中国船长

虽然我一向不喜欢方舟子这人,但是这次我赞同他的意见(来自方舟子的推特):

不管是遇到天灾还是人祸,船长都对船上其他人的生存负有责任,要么最后一个离船,要么与船共存亡。弃船逃生的船长如果不受法律的严惩也要受到道德的谴责。这叫The captain goes down with the ship,西方海洋传统,中国也应采纳。
地震的时候,老师第一个跑;翻船的时候,船长第一个逃。据说这是求生本能,不用讲职业道德和荣誉。是啊,把自己当成了只听从本能的动物,还要什么道德和荣誉?
全 船400多人,活了14人,包括船长、轮机长和两名大副。其中一 名副接受采访时说出事时他正在睡觉,是被同事叫醒后逃走的。也就是说出事后还有发出警告和逃走的时间,并不是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这些人是被甩出去的,而是 逃离的。否则被甩出去生存的都是船上的最高领导,未免太巧了。
东方之星共有三名大副,其中两名大副和船长、轮机长活了下来,还有一名大副失踪,其亲戚发了一条微博:“同是大副,我姑爷怎么没被救出来。”似乎船上领导比400多名旅客更该活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事,真的是让领导先逃。
东方之星的姐妹船东方之珠在1997年与一艘驳船相撞,船员不顾乘客死活,带上钱物穿上救生衣弃船逃生,幸好乘客被路过的船只救走。这些船员被轮船公司包庇下来。这次获救的船长、轮机长、大副、船员也都是穿着救生衣的。巧合吗?
中国海员条例虽然也规定在弃船时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开,但是对违反者处罚太轻了,仅仅是罚款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,难怪一出事船长就第一个跑,然后大副、轮机长、船员也跟着跑。如果没死人,应以渎职罪起诉,赔偿船只损失;如果死人,应以故意杀人罪起诉,看以后谁还敢跑。
过失杀人是不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,故意杀人是能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,船长自己跑掉应能预见到后果。韩国世越号船长就是在二审时被认定谋杀罪成立判处无期的。
普通乘客都知道要尽力救人,船长们反而不知道,只知道逃生了。这就是中国的优秀船长。

几十年来“让领导先走”一直是中国的“优良”传统。可以预见的是,如果哪一天中国这艘船沉了,先走的也必然是那些领导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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