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2编辑室】Facebook平台上的“视频搬运工”惹恼了YouTube上的原作者

Broadcasted at July 11, 2015 at 10:30PM:

互联网上活跃着一群视频“搬运工”,他们精通网络技术,能突破种种限制,下载到精彩视频,然后上传到另外一个平台。有时,他们还要承担剪辑、翻译、配字幕的工作,有人视他们为盗火的普罗米修斯,也有人把他们看成窃贼而深恶痛绝。

在中文互联网世界,这种现象比比皆是,其实,优质的原创视频永远是稀缺资源,全世界都有人热衷于此。这不,就有不少人专门把YouTube上的视频搬运到Facebook上,简直就像左手倒右手。

导弹飞行测试工程师Destin Sandlin就是个受害者,他是YouTube上的明星,他的频道有数以百万计的订阅者。去年9月,Sandlin拍摄了他多年一直想拍的视频:用慢镜头展示纹身的过程。

9个月以来,这个视频被播放了2000多万次。这本来是个典型的YouTube的成功故事,知道他的粉丝告诉他,这个视频也被人上传到了Facebook上,2天内就获得了1800万的播放量。但Sandlin从中获得的收益是——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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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ndlin可能没想到,他的视频也被搬运到了中国

另一位YouTube明星Grant Thompson有同样的遭遇,他制作的视频在发布第一天内吸引了60万次观看,而有人盗版了他的视频发布到Facebook上后吸引了千万次浏览。

Sandlin干脆做了个视频,把这种行为叫做“Facebook的强盗行为”。

这个视频也有人搬运

他用了个好玩的比例:从前有一个富人,他有非常非常多的羊。他的邻居一家虽然只有一只羊,但对这只羊非常宠爱,几乎把它当成了家庭成员。有一天来了一位饥饿的游客向富翁寻求食物,然后,游客和富翁一起把邻居的羊杀了饱餐一顿,富翁和游客获得了双赢,但邻居一家可惨了。

当然,故事里的富人指的是Facebook,邻居是YouTube上的原创视频,而游客就是搬运工。

虽然目前,YouTube上的视频还没有广告,理论上来说,搬运工和Facebook都不能直接从中获得收益,但他们都可以借此获得粉丝,强化品牌。而且,和将视频分享到Facebook不同,直接搬运到Facebook平台上的视频会获得优先展示(直接展示全尺寸而非缩略图,自动播放),但同时原作者却无法获得任何收益。

YouTube视频的原创作者们另外的不满是,“Facebook处理盗版的时间太慢”,Sandlin说自己经常举报被盗搬的视频,而YouTube要1-2天才会删除侵权视频,“在互联网上,2天简直跟永远一样长。”

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他们简直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。

最近以来,Facebook开始改变策略,相比于分享链接,它更希望把直接在内容发布在自己的平台上。可以直接阅读新闻的新闻流服务(News Feed)、自家的视频平台,Facebook在坚定地践行着这样的策略,现在看来收效也是巨大的。今年4月份,Facebook上的视频的日观看量达到了40亿人次,这已经追上了经营了十年之久的YouTube。

而最近,媒体报道,Facebook还准备推出音乐视频服务,把一些音乐视频插入到Facebook的动态信息流中。Facebook将会根据音乐视频的播放量,面向音乐公司和艺人支付版权费。

微信也在做着同样的努力。如果有一天,微信在朋友圈内直接展示长视频以及音乐,或许我们也不该奇怪。

微信公众号的版权保护机制刚刚起步,但在国内来讲,已经领先于很多对手。当然,对于“征途是星辰大海”的产品,保护内容提供者的利益也应该是要特别注意的问题。

 

题图来自:Shutterstoc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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